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一、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则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三、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标准适当减少,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种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股东协议的违约金在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违约金一般是双方在签订股东协议的时候共同来进行商定的,但是违约金在非常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时候是可以请求法院减少的,违约金在过分低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请求法院使其增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构成价格欺诈怎么处罚?
      构成价格欺诈怎么处罚《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


·遗产设立时相关的遗嘱包括遗赠吗
      遗产设立时相关的遗嘱包括遗赠吗遗赠属于遗嘱的范畴,都是遗嘱人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两者的区别是: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具体来说,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


·什么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什么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


·一、租赁期未开始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
      一、租赁期未开始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无故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赔偿以约定为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最新离婚财产债务是如何划分的
      ,一些因为配偶在未告知时进行举债,导致离婚后出现所谓“为前夫还债”的事情,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同理,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说,夫妻对婚......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尤其是那些女性职工,如果在生子期间可能会关心的就是产假,那么广东劳动合同有产假吗?根据相关的民法典规定,凡是在我们国......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经济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因为一方的不履行而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所以当我们在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的......


·已经公证的遗嘱能否撤销变更
      已经公证的遗嘱能否撤销变更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


·罪犯在入狱后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


·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