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要在几天内完成

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要在几天内完成
  
  一、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要在几天内完成?
  
  1、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
  
  2、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换押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三、羁押期限变更通知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将变更后的羁押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
  
  1、依法延长拘留时间的;
  
  2、依法延长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的;
  
  3、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4、因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不计算羁押期限以及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的;
  
  6、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
  
  7、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审理以及恢复审理的;
  
  8、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为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
  
  9、羁押期限改变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换押所需要的时间得取决于换押的原因,地点等综合性的分析,类似于有些改变管辖权的刑事案件,肯定也要更换羁押场所的。不过,如果就是从本地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到公安机关的话,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有可能24个小时之内就能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


·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
      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一、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乘客订好机票,就与航空公司达成了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航空公司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取消航班,乘客都有......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


·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每一个罪名其实都是有犯罪构成内容的,而在判断是否跟构成犯罪的时候,就要看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犯罪构成是否一一对应。经济交往中,讲究一个自......


·一、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
      一、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但是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会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影响,因为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书下来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吗?
      判决书下来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吗?一、判决书已下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在一般的官司中,如果法院已经出具判决书,代表案件已经有了结果,受到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


·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


·一、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是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


·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及处罚原则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
      单位犯罪作为我国现代的犯罪案件,在现实的社会中较为独特。这类案件一般是一单位性质进行诈骗、侵害他人利益等等犯罪手段进行犯罪的,下面我们就单位......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在哪里都有可能发生,无论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都曾发生过,淮安的农村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最终是需要对事故进行赔偿的,涉及到有子女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