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①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③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民法典》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综上所述,对于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了再进行承担协议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的,这也是债务承担协议当中有法律效力的主要条件,而债务承担协议中,主要是以债务转移为目的和内容的,如果是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纠纷的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协议书的样本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甲方:_____医院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乙方......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


·2023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


·一、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费用是多少?
      一、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费用是多少?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手续需要65元,包括15元的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厉监督和检验的一项,监督和检验体现在一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来保证每个阶段能够顺利的建造并且......


·刑事自诉拒执罪范文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目前法制建设比较健全,我国也已经步入了法治社会的时代,不少民事主体已经知法守法,但是,依旧存在着实施违法行为的民事主体,此种出题有时......


·对于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继续使用期限为多久?
      对于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继续使用期限为多久?对方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合同期满......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


·如果选择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自离,即自动离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很多劳动者都产生了离职的想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劳动者会选择自离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


·离婚抚养标准2023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是十分重视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等。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标准到底是怎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