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二、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综上所述,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拿到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请诉讼。民事案件分为简易和普通程序,一审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判决不会超过六个月。法院做出判决结果就表示已经结案,原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这样,法院就启动二审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会被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会被如何处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应该进行如下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


·通过信用卡诈骗60万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常见的一种罪名,最为普遍的表现形式是冒用、盗刷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处一定的刑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


·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洗钱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没有金额起点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具体如下:1、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2、多次......


·组织赌博关多久?有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况?
      组织赌博关多久?有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况?组织赌博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属于聚众赌博行为,涉嫌赌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的不......


·轮奸罪如何定罪?
      轮奸罪如何定罪?一、轮奸罪如何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一、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荣誉权包括以下权利:1、荣誉保持权荣誉保持权,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


·2023年最新规定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
      众所周知,打架斗殴并且造成伤害,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按照情节严重性和双方的受伤情节,轻则处以破坏公共安全罪,重则处以故意伤害罪。那最新规定下......


·湖北工伤认定管辖地如何确定?
      在湖北打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的话,应当向包工头提出工伤认定的要求。包工头不给办理的话,农民工自己也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而很多农民工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