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生育人员,在前项规定的二至六倍标准中按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的,按照当地人均收入的四 至六倍征收;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不足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超过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土 地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 止妊娠或者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3)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4)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者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均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5)违法生育一方当事人拒不提供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时,对另一方当事人应先按照已知一方当事人所在地人均收入计征社会抚养费,由已知一方当 事人负责缴纳。此后查实另一方当事人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人均收入高于原计征基数的,应当撤销原征收决定,依据其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重 新作出征收决定并补征差额部分。
  
  (6)在人口计生部门发现之前,违法生育、非婚生育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只对另一方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出生后死亡的免予征收。在征收决定执行过程中死亡的,原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还。
  
  计征基数
  
  以违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非法收养子女的男女双方上年度实际收入作为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或者实际收入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下列规定确定计征基数:
  
  (1)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的,按照税务、工商、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物价等涉及核定公民收入的有关部门核定的收入计征;
  
  (2)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计征;
  
  (3)城市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市、县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
  
  (4)流动人口中农民工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企图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现居住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民工上年度人均工资计征。
  
  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员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法,那么是需要进行开除处理的。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有很多种,有超生一胎的有超生二胎的,还有未婚先育的,这些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缴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法律规定醉驾是多少以上?
      一、法律规定醉驾是多少以上?法律规定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在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大约可以在3-5个工作日就把贷款办下来。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是:1、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


·离婚时母亲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母亲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结合人民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


·专利设备购买合同如何写?
      专利设备购买合同如何写?专利合同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专利可以进行转让而签订的合同,一种是设备或者专利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不知道在使用他人......


·再婚婚后财产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在当代生活人们离婚再婚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在离婚再婚的过程中问题就会经常出现了,再婚婚后财产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但是当事人已经......


·申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案件庭审的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对对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有异议,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的,当然,如果是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则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担保人有哪些要承担的义务
      担保人有哪些要承担的义务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


·离婚时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是因为婚姻中出现了小三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另一方是否能向小三索赔?此时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行为,需要提供证据,那么哪......


·如何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
      如何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在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你如果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7条、第31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