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批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不批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检察机关在对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后,如果认定犯罪认定有错误的,不符合批捕条件的,或者没有必要进行批捕的,可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根据不批捕的决定可以释放当事人,或者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限制并继续进行立案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告别人诽谤要多少钱,诉讼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告别人诽谤要多少钱,诉讼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


·老人立好遗嘱可以涂改么
      老人立好遗嘱可以涂改么?立好遗嘱后可以涂改变更遗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何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何确定以下就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定的方式:(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


·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
      一、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2023铁路征地工厂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道路运输方面铁路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包括现在各政府对于高铁项目的重视,其实无不体现了铁路对我们日常的出行跟货物运输的紧密联系。可是铁路......


·玩忽职守罪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玩忽职守罪最新标准的问题,其实分为了两方面,就包括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首先肯定是要认定实际的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的,那么之后才会根......


·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利用也是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今我国对土地资源的治理和土地资源的开发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良性循环的监管模......


·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一、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一、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


·检察院两次不批捕会如何
      检察院两次不批捕会如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最少几人
      股份公司最少几人组成要看具体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