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应该如何立合法的遗嘱?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怎么变更撤销遗嘱?
依照《继承法》,公民可以自由地订立遗嘱,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也可以随时随地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撤销遗嘱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用一定的方式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遗嘱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原订立遗嘱的公证机关或原遗嘱的代书人、见证人作出撤销或变更原遗嘱的声明。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人原所立的是公证遗嘱,在撤销时,仍需要原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原公证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立遗嘱的这件事情其实也没有大家想的多么的复杂,但是,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其他任何人的感受,比如,有些财产如果存在着共有产权人的话,当事人就没有权利直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立遗嘱。立遗嘱的方法也分成好几种,但口头遗嘱一般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资诈骗法院开庭程序的具体内容
在当今社会中,总是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以假乱真的方式来谋取金钱。尤其是近几年来诈骗案更是层出不穷,许许多多的各人或是企业都遭受过集资诈骗团......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行人出现以下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2、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具体情形有哪些
在各类案件中,民事诉讼类案件是最多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类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都是一帆风顺的,在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民......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聘礼还有彩礼都是结婚仪式前必不可少的环节。不过随着现在人的观念越来越开房,彩礼对于一部分人已经不在那么重要了。但是在部分......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
·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
有的单位在安排了员工加班之后,日后就对占用的休息休假时间安排补休。那安排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若还是要支付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计算加班费呢?我......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可能遭遇变故,生活困难,再也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对孩子有虐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行为,这时另一方可以申......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1、查册。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2、签约。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3......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可以使用该作品吗?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可以使用该作品吗?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可以使用该作品,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规定》规定的违法、违......
·永州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有哪些?
永州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有哪些?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