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
“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6、鉴定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在理解这一问题时,应掌握: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
综上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六种,分别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这些人都适用回避制度,只要是这些人里面与本案相关的,都应该回避。
二、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不管是哪一类的诉讼中,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其实对于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人员都是可以适用回避制度的,当然,其中如果证人与涉案人员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就不能适用回避制度了,因为此时证人作证对案件的审理有很大影响,若要求他们回避的话,可能对案件真相的调查造成阻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方面要求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求实际造成了受害人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才行。而在对故意伤害犯罪处罚的时......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一)、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1、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离婚协议约定父母一方拖欠子女抚养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方有权依照合同法主张违约金。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
·可以作为事故损失的一部分要求得到赔偿。
可以作为事故损失的一部分要求得到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一般,财产公证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财产公证的。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
·签长期劳动合同后毁约要赔偿吗
签长期劳动合同后毁约要赔偿吗不需要,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