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二、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兜底条款就表明这个。民法典实际上对根本违约的宽限就是以是否实现合同订约的目的。1、从违约后果整体考虑,是否使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期待的利益丧失或失去了合同的目的,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2、从违约事实的情节予以考虑,违约后果是否使对方丧失所期待的合同利益可以作为一般性的认定标准。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违约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不能当然认定根本违约,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3、对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况,要根据不完全履行中存在瑕疵的部分在合同义务中的地位,结合不完全履行中有瑕疵的部分在事实上能否补救或即使在事实上可以补救但在对方当事人而言是否已丧失商业机会等因素考虑。若是合同因为违约行为而导致解除,虽然其中存在违约的情况,但毕竟此时合同已经被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复存在,因此就不要再继续追究违约责任。于是按照规定,此时并不会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转变为民事责任。在承担的时候,就可以要其之前违约的一方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就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作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


·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
      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一、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哪些疾病禁止结婚??一、哪些疾病禁止结婚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


·如何打设计官司,打设计官司的技巧
      如何打设计官司,打设计官司的技巧打设计官司就是打民事官司,所以,如何打设计官司就必须了解民事诉讼流程,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是打官司用的材料和证......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


·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
      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一、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


·一般二级轻伤可以不判刑吗
      一般二级轻伤可以不判刑吗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需要经过公检法三个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


·精神病人的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才有?
      精神病人的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才有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法规定,......


·民事诉讼法执行时效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执行时效是什么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


·一般商标转让费用要多少
      一般商标转让费用要多少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