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时保险财产怎么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财产怎么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而财产保险主要为短期保险,一般不会超过一年,而且保险费也不会太高。家庭中主要涉及的就是机动车责任保险,通常也是每年缴费。而在离婚案件中价值较大而且争议最多的就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又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也是这部分。但有些人寿保险不是单纯名为人寿保险,也可能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附加分红型的人寿保险等等。本文主要谈的也是人寿保险。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投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保险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属于受益人的。在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以后,保险费则转化为保险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二、离婚保险分割纠纷如何解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二)一方为投保人,对方或其亲属为受益人,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但该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保险也可以说是现在婚姻家庭中一笔不菲的财产了,于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做出分割。此时分割保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一般在退保之后,离婚夫妻可以就退还的保险费用实际进行分割。若是变更投保人的话,那么就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城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城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城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多久,符合再审的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多久,符合再审的依据是什么?一、符合再审的法律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离婚后公司债务怎么办?
      (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


·在农村开垦的荒地能不能确权
      在农村开垦的荒地能不能确权?开垦的荒地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确权:1、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虽然开垦荒地和承包地同属于集体......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


·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
      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行政......


·撕民事诉讼公告犯法吗?
      撕民事诉讼公告犯法吗?在众多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当事人接受到法院公告的消息。其中不乏一些性质恶劣的行为,譬如被告人撕毁诉讼公告的......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的话,那么......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1、多份法律文书;2、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