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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留置后逮捕还会被释放吗?

一、监察委留置后逮捕还会被释放吗?
  
  监察委留置后逮捕还会被释放,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
  
  《监察法》第二十四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三、被监察委留置后如何处理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应该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我国不同的司法机关的职权是不同的,对于监察委主要可以留置犯罪嫌疑人,但是留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一般情形下,只会临时留置一天。并且在最终审判时,确实该被留置的公民,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不会被释放,但是留置期间处罚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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