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里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里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由上可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因为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对此问题,有人可能会从另外的角度加以反驳,认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只不过是程序上的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所以为解决双方财产问题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可视为其生效条件成就,其产生法律效力,应按其约定内容分割财产。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这种观点错误理解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在我国的整个婚姻制度中,一方面,婚姻自由被认为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应被剥夺。但另一方面,婚姻关系又被确认为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元素,婚姻关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理应对婚姻关系加以较多管束。基于此,婚姻法律制度必须在尊重婚姻自由和管束婚姻关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这种平衡在离婚问题上的反映就是:一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只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法律原则上不加以干涉。另一方面,当事人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出现争执而无法自行解决时,法律则更多从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强行裁判。前者主要体现在协议离婚制度上。法律对协议离婚的限制非常少,只要双方自愿即可离婚,甚至无需要求感情确已破裂。后者主要反映在诉讼离婚制度上。可否离婚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具体规定裁判,不必顾及单方的意愿。由此可见,婚姻法设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制度并不仅仅是为了多一种程序选择,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考虑。因此,两种离婚制度是完全独立的,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综上所述,离婚后会首先按照财产协议的约定来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所以财产协议的效力还是很有力的,但是需要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法的协议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在离婚的时候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
·公务员辞职后可以再考吗
公务员辞职后可以再考吗一、公务员辞职后可以再考吗按招考公告上的规定,服务的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被辞......
·在我国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
众所周知,我国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相关事项,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发展要求以及男女的身心特征的。但是,在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有一些可能会在房产证上看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这样的一句话。其中划拨是指经县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政......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
·学校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学校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一、学校噪声排放标准一般的初高中教育学校项目用的是哪个噪声排放标准用的是《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还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仲裁裁决案件不一定由中院执行,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