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例如,为实施绑架犯罪而在行为人必须经过的某偏僻地带守候其到来。(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是指已经开始向犯罪场所进发。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是指通过引诱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前往犯罪人预定的犯罪地点。例如,在为图财而故意杀人案件中,以谈生意为诱饵将被害人骗往预定的隐蔽场所,以便将其杀害。(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等。二、犯罪预备的司法解释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预备的行为应当着重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情况进行认定,如果犯罪预备的情况下,没有发生既定的犯罪事实,那么并不会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责和处理,但如果没有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掌握和处理,则很可以导致发生相关刑事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我国是法治社会,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都......


·小孩其他法定监护人指的是什么?
      小孩其他法定监护人指的是什么意思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一、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判处终身监禁还能出来吗
      被判处终身监禁还能出来吗?被判处终身监禁是不能出来的,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骤,其实购房者都是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除了本身的发起人之外,其实还是有一些股东的,法律也是赋予了公司股东一定的权利的,股东在行......


·可以
      可以,只要对方申请了、案件清楚的话法院当然有权利的查询个人账户、不仅可查询还可以冻结和转出。人民法院执行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调解协......


·一等甲级医疗事故赔偿最多多少
      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都是不一样的,很显然医疗事故是发生在医护人员诊疗治病的过程中,而此时的受害人往往都是患者。其中医疗事故分为了四个......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在杀人未遂的刑事案件中,法庭审理时会有相关证据的呈现,如当事人的证言、杀人凶器等。而其中证据可以分为可以直......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进行行政处罚询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在行政执法案件中,通常会有询问环节的进行。通过详细的询问记录,了解案件原由、过程,对参与人员所做的行为进行记录调查。那么,在进行行政处罚询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