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获得批准后可以。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没有判决,或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的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有关缓刑的适用标准和相关条件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判决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犯罪事实情况作出是否进行缓刑的处理,但缓刑一般只能适用于犯罪事实轻微的情况下,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无法适用于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犯罪主管人员范围怎么认定?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公司,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差不多,利息很高,你也可以去存钱给你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吸引你去他们公司存钱,一旦公司被警方查获或者......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造成1-4伤残全国统一,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量刑建议书上没写缓刑会判实刑吗?
      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我国人民检察院会先收集相关犯罪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然后根据掌握的相关证据作出量型建议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在法院判定......


·房屋他项权证解除手续有哪些
      现代贷款按揭买房已成为了大众的主流,不少贷款按揭买房的人都会涉及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问题,当你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的那一刻起,该房屋的状态即是抵押......


·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
      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时候,可能由于内心的抗拒、心虚、对执法人员的不信任或者对于相关规定的不理解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出现阻碍执行职......


·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2
      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


·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俗称法人代表。但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一......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报税是必须的吗?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报税是必须的吗?我们您都知道企业和公司都是定期的要向国家上缴一定的税务的,对于公司的方面上缴税务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定要执行的......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找律师
      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与当事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不少人此时都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找律师呢?首先......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房屋装修是我们入住前重要的一件事情。对于房屋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