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有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有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交通的事情,也一定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最重要的就是抢救伤员,只有合法的进行进行处理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才能更好的减轻自己的罪行,得到对方的原谅,从而不承担刑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探视权受阻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涉及财产的分割之外,如果有孩子的,还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利,而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即享有探视自己子女的权利,抚养方不......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2、公......


·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竞业限制是为了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当然了,劳动者是可以取得一些竞业限制赔偿金的,如果有人违背了该限制,那么竞业限制的......


·刑事诉讼法鉴定法条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既然是案件审判当中的重要的一个步骤,那么自然对于司法鉴定,就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进行约束,否则就没有办法保证司法鉴定结果的公平公......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的。一般到约定的期限之后,那么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出现提前解除租赁......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对于在东莞有购房需求的人而言,了解当前的东莞市的购房政策,将会对购房的选择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减少......


·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


·寻衅滋事网上追逃程序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网上追逃程序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


·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会不会加重处罚?
      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会不会加重处罚?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被依法认定为抢夺罪的,以下情形为从重处罚情节: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