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保候审满一年可以出国吗

取保候审满一年可以出国吗从取保候审的措施来看,你现在还是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你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你不能出国。要等到解除取保候审后。如果已经作出你不构成犯罪的结论的,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审,不用等到一年。如果你直接去要求提前解除的话,又说是要出国的话,估计难办,还以为你有更大的事情,要跑路、潜逃国外。所以,最好是找人先了解一下,作为向你这样公司人员怎么处理,可不可以提前解除。因为,警方担心检察机关认为构成要追诉,一般取保候审就多数是一年期满了再做结论,也不用另外再承担责任。取保候审有相应的规定,你办取保候审手续时就应该有告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行为规范作了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人民法院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第八十二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一)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不管满多久,只要还是在取保候审期间,那么案件并没有结束,嫌疑人仍然需要随传随到,所以是不会被允许离开居住的地方的,一般外出都是需要得到批准才可以的,出国的情况是很难被批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
      对于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父母的房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


·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1、关于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方式是最为典型的合同订立方式。......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及合同形......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比如平时如果因为工伤某个部位导致骨折的话,医院的鉴定单上会明确的标注清楚遭受骨折的具体部位的名称,比如......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当时当事人死亡了,是否还会有人身损害赔偿?这是肯定有的,那么人身损害赔......


·非法集资举报,去哪里举报?
      现实社会,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很多种。由于非法集资利润大,很多企业打着合法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利用人的心理,承诺高回报,引诱投资人进行投资。......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只约定其中一方需要履行义务,另外一方不需要,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


·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武汉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


·鉴定结论是言词证据吗
      鉴定结论是言词证据吗?一、鉴定结论是言词证据吗?鉴定结论则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尽管鉴定的客体是实物、痕迹、声音、气味等等,但经过鉴定之后......


·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


·离婚时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时因为债务承担问题导致的纠纷也频繁发生,为了减少纠纷,我们需要了解离婚时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这个问题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