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比如2人的有限公司,2人既是股东,又可以是董事了。如果股东比较多,那么就需要推举出一些股东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来议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公司股东们行使经营权,这个董事会有一定的职权范围,超过这个范围还需要将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有效,董事会才能执行。
  
  二、股东大会的特点:
  
  股东大会是有各个股东组成的,是比较庞大的,拥有很多的职权。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的特点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是有股东选举成立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指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的公司常设机构的成员。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企业在设立后也是会设立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那么股东大会是有各个股东组成的,是比较庞大的,董事会是有股东选举成立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也是要定期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在任免股东董事会成员也是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什么是留置权的善意取得?一、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的定义:1.我国《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按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


·投保人怎么要求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怎么要求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参加保险的,需要按照与保险人之间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当然,日后要是出现特殊情况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要求......


·贷款买房子手续多嘛?
      贷款买房子手续多嘛?贷款买房子的手续是很多的;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


·公职人员犯罪,一定会开除公职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


·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一、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200--2000,拘留15以下,扣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需要,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


·加班的工资要交个人税吗
      加班工资需交个人所得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


·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
      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一、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没有......


·法律规定未成年肇事逃逸怎办
      未成年肇事逃逸怎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