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

我国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我国法律规定是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的,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如果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男女双方即使符合上述法定离婚理由,也需要男女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如果能够协议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离婚协议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难以达成协议的话,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夫妻起诉离婚后,法院并不一定会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诉讼离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法院调解难以复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我国的任何一个司法机关,都并没有规定结婚的主体可以自动的离婚,在很多情形下,双方结婚之后,由于工作等的原因,有时不得不分居,分居的时间长了,无疑会影响感情,此时若是想离婚,也是没有自定离婚的法定规定可以适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欠缺,在农村,人们总是以为,我在土地上建了房子,我把土地,买过来了,这土地就是我......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方面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方面办理经济案件的程序规定有三个主要方面组成:第一部分总则:介绍了办理经济案件应该坚持和严格依照执行的一些......


·重伤判几年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异地分居可以离婚吗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点相信您都知道。那夫妻异地分居可以离婚吗?其实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那么......


·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一、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应当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刑并予民事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一般鉴定机构不接......


·最多的是有几次
      最多的是有几次,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都会判决离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对于离婚我们大家肯定都并不陌生
      对于离婚我们您肯定都并不陌生,离婚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发生的案例是非常的多的。对于离婚方面的案例,房产肯定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的问题,房产一般......


·失信者有什么限制
      具体的限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不同的省市,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无论如何规定,其实总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做出。那其中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呢?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