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立案侦查后追诉期已到的案件会被怎么处理

立案侦查后追诉期已到的案件会被怎么处理?立案侦查后追诉期已到的案件会被撤销,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二、追诉时效的例外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2、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实践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的到公安机关举报后的案件都会被立案处理,此种情形一般是由于不满足立案标准导致的,此外,若是举报的时间已经过了可以追诉期,也是可能会导致并不能立案的,对于此时已经立案的情形,可以会被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给员工调岗不同意可直接辞退吗
      给员工调岗不同意可直接辞退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一、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着抢欠条的情况,提供充......


·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前男友借钱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


·经济赔偿金个税缴税和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时常发生经济赔偿个税缴税和计算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纳税规定,经济赔偿金个税是如何计算的,缴纳多少才能保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一、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手机上打麻将犯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手机上打麻将犯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手机上打麻将是不犯法的。打麻将处罚新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我们在享受着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享受着其带来的风险。不法分子如果在网上获取了我们的信息,就可能会设置相应的骗局......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种类有哪些?
      在做生意或日常买卖商品的时候,我们都会辨识钱的真假,毕竟假钞在社会上还是存在的。对于制作假钞这一行为违法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
      超生现象在以前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有了明确的规定,超出计划生育后生出的孩子是需要交相应的罚款的,在交罚款时计生办会......


·1、中介风险
      1、中介风险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