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刚流产的妇女不属于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已经被逮捕或者应当被逮捕的人犯是正处于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法院可以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2、在流产法定休息期结束后,法院应当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对需要逮捕并且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二、什么情况下才能办理取保候审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总之,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要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和措施。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的阶段还有审判阶段,此时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办理取保受审的。同时要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之后要有保证人,然后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必须要随叫随到,并且要配合警方的查证。有些条件特殊的在审查起诉的时候也可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在生活中,由于建筑设施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工程质量监控分为自控主体和......


·提出辞职但公司不批可以离职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
      在您扩大公司规模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开设新的分公司,而新的分公司又要求有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因为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分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机动车与行人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与行人车祸责任怎么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是与请求权同时出现的,目的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当事人若想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没有......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当事人在签订债务合同的时候,一般情况都会签订一个担保合同。这个担保合同是附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


·车祸致人死亡的责任该怎么划分?
      车祸致人死亡的责任该怎么划分?一、车祸致人死亡的责任该怎么划分(一)刑事责任方面: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买,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笔不少的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