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几倍?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几倍?
  
  一、假冒伪劣产品赔偿几倍?
  
  1、 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是否是十倍赔偿的前提
  
  首先,从立法本意和社会效果来看,食品安全法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以造成了生命或财产等其他损害后果为前提,将不利于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惩治制假售假者的目的实现,有悖立法初衷。其次,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实际上是支付了代价而没有得到相对应的回报,已经受到了价款损失,该损失应属于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的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因此,只要有了制假售假的行为,就对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环境造成了影响,即使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也可以支持十倍赔偿。
  
  2、 “销售者明知”的认定
  
  在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地位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要求消费者举证证明销售者明知,是非常困难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就明确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食品经营者的此项特殊义务,《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再次予以明确规定。由此可见,销售者有检验产品是否合格以及审验供货商的义务。如果销售者不能举证证明其履行了上述义务,则可推定其“明知”。因此,此处销售者明知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由销售者举证证明自己不知,否则推定其为明知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
  
  我国现行法对工商执法、刑事犯罪领域的食品安全标准均有规定,但对民事诉讼中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由谁鉴定、程序如何,却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从保护消费者和市场经济秩序角度出发,该标准应做扩大解释,消费者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假冒伪劣产品,即推定其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对其十倍赔偿的要求应予支持。如果生产者或经营者要对抗这一主张,需举证证明其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最新假冒伪劣产品赔偿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的各项权益也都会受到消费者协会的保护,其中就规定了如果经营者销售了制造了假冒伪劣的产品后,不仅会给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治安和秩序,所以在出现了此类情况后,经营者要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给消费者,一般会赔偿商品的价款一倍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醉酒驾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的时间会有多久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拘役的时间是不少于一个月,并且不超过六个月......


·在我国车辆钣金属于划痕险吗?
      所有的汽车的外壳都是钣金经过加工以后形成的,车辆被刮伤的情况下其实就是车辆钣金有所损伤了,需要对车钣金重新喷漆才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一......


·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遗弃发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弃构成遗弃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遗弃罪属于自诉案......


·南京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城乡改造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比较认真而道远的工作,在城乡改造的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可能遇到的困难会比较多,比如说......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力度越来越大,为了城市的土地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在征地开发之时还会对呗征收者进行合理的赔偿......


·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得到切实......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一、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