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能变小嘛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能变小嘛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工商需要: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登记备案表、章程修订案、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是股东决定)、指定代表委托书(受托方写公司 下面盖章 法人签字 )变更后去税务局(国、地)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
  
  1、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一人有限公司);
  
  2、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验资报告;
  
  4、报刊公告(减少注册资本)。若贵公司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交商务委批复及批准证书。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办理流程为: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信息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登记证变更→退免税认定表变更→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信息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需办理。
  
  二、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增加注册资本,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几种。
  
  1、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例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保留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一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注册资本增加后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E、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F、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注册资金减资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综上所述,对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变更的方式有两种,除了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形式那么就还有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所以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是能够变小的,只要按照规定到相应部门去办理手续就可以了,但是一般肯定是需要负责人同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后是否意味着请求权的消灭?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后是否意味着请求权的消灭?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后是否意味着请求权的消灭?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房者。现实中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房者。现实中,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逾期......


·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
      人们在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向他人借款时,债权人也可以设定利息。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偿还......


·行为人被批捕后会被判处有罪吗?
      一、行为人被批捕后会被判处有罪吗?不一定,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许多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死亡事故,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不在少数,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是什么?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是什么?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国民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和无法生活的人给予的能保障其最基本生活的物质条件。......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一、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双务合同,合同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买方要按时付款,而卖方则要履行发货的义务。对于合同一方来说,履行了义务就享有权利,其中包......


·一、驾驶人员醉驾99如何进行处理?
      一、驾驶人员醉驾99如何进行处理?驾驶人员醉驾99的处理规定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拘役,并且同时有罚金的相关处理......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


·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每年七月都有很多的应届毕业生走入社会的舞台,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应届毕业生的社会经验是非常的不足的,毕业生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