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赔偿分为了三种情况,一种是虽然有受伤但是却没有达到伤残的程度,第二种是构成了伤残,第三种是直接造成了员工的死亡。在不同的情况下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尤其是在造成了伤残的时候,具体又分为了十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工伤待遇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一、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1、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
·哪些构成玩忽职守的行为
哪些构成玩忽职守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版权又称著作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重要,但是侵权时有发生,那么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呢?面......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证人称之为询问,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话应该是称之为讯问的。结合案情的需要有的时候可能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询问未成年人的,因为可能为......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由于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很多人都因为涉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结婚后一起买房子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结婚后一起买房子,然后挣了工资再一起还房贷,但是当两个人离婚后,双方选择把房子卖掉,然后再一起平分卖掉房子的钱而不是留着......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
·小学教师结核会被辞退吗?
小学教师结核会被辞退吗?一、小学教师结核会被辞退吗?教师得了结核病不会被辞退,但在传染期间需要隔离,休息,不能与学生接触,以保证学生身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