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立遗嘱分配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一、立遗嘱分配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规定: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公民在订立遗嘱时,是为了日后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因此遗嘱中所处分的遗产应当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由于当事人不了解财产的范围,导致处分的财产非个人财产,使得遗嘱无效或者遗嘱部分无效,甚至发生继承纠纷。例如,夫妻婚后所得若无其他约定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甲立遗嘱直接将房屋进行处分,继承发生时乙就可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自己对房屋的一半所有权及对甲财产的继承权。由于当事人不了解法定规定的遗产份额,或者当事人不清楚自己的财产范围,订立无效遗嘱而引发继承纠纷的案件很多。
  
  二、多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再者,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不管是订立遗嘱还是通过法定方式分配遗产,其实可以处理的财产范围都是统一规定好的,说的简单点就是死亡公民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除此之外的财产,比如只有使用权的、没有所有权的财产,其实都不在可以继承的范围之内。而共有的财产,能够继承的也仅仅是死者享有的那部分份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在进新公司的时候,员工首先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有些分公司只是以分公司的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的时间进行上下班的时候需要赔偿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一般的雇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误工过程中发生的......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醉驾导致别人受伤的处罚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构成犯罪的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不管怎么说的话,有人......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由于一个人的财力物力精力实在有限,没有办法一个人独立支撑,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和自己的朋友或者家人一起......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一、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


·解决合同争议需要哪些证据
      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当事人各自所处的利益点不同,在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时,难免会有合同争议的发生。发生了争议就要及时想办法解决。而根据法律的规定......


·偷税漏税处罚对象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处罚对象是什么?偷税漏税处罚对象应当是公司企业的法人或者个体商户的个人。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在我国传销罪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传销的这种犯罪行为有一点比较厉害的就是,对参与者的整个洗脑您会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当事人整个的思想和意识和正常人完全就是不一样的,关于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