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国有无监视居住的措施


  一、外国有无监视居住的措施
  
  
  有监视居住的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到国外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可以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五条 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二、我国引渡外国人有哪些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对此内容的规定有以下几条:
  
  
  1、对于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因紧急情况申请对将被请求引渡的人采取羁押措施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外国的申请采取引渡拘留措施。
  
  
  前款所指的申请应当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向公安部书面提出,并应当载明:
  
  
  (一)本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
  
  
  (二)已经具有本法第十二条第一项所指材料的说明;
  
  
  (三)即将正式提出引渡请求的说明。
  
  
  对于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申请的,外交部应当及时将该申请转送公安部。对于向公安部提出申请的,公安部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通知外交部。
  
  
  2、公安机关根据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被请求人采取引渡拘留措施,对于向公安部提出申请的,公安部应当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对于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申请的,公安部将执行情况通知外交部,外交部应当及时通知请求国。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时,对于被请求人已被引渡拘留的,应当同时告知提出正式引渡请求的期限。
  
  
  公安机关采取引渡拘留措施后三十日内外交部没有收到外国正式引渡请求的,应当撤销引渡拘留,经该外国请求,上述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根据本条第二款撤销引渡拘留的,请求国可以在事后对同一犯罪正式提出引渡该人的请求。
  
  
  3、高级人民法院收到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后,对于不采取引渡逮捕措施可能影响引渡正常进行的,应当及时作出引渡逮捕的决定。对被请求引渡人不采取引渡逮捕措施的,应当及时作出引渡监视居住的决定。
  
  
  4、引渡拘留、引渡逮捕、引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5、采取引渡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在采取引渡强制措施后二十四小时内对被采取引渡强制措施的人进行讯问。
  
  
  被采取引渡强制措施的人自被采取引渡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中国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在执行引渡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被采取引渡强制措施的人享有上述权利。
  
  
  6、对于应当引渡逮捕的被请求引渡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引渡监视居住措施。
  
  
  7、国务院作出准予引渡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如果被请求引渡人尚未被引渡逮捕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决定引渡逮捕。
  
  
  8、外国撤销、放弃引渡请求的,应当立即解除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引渡强制措施。
  
  
  只要是做了违法的事情,不管在天涯海角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监视居住期间,做违法的事情,需要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有必要的可以实行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拒绝逮捕,那么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强行逮捕,逮捕需要有逮捕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评残鉴定费应由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评残鉴定费应由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


·检察院立案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立案程序是什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虽然都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但是在一定的立案程序的办理上还是分工明确,有所不同。就检察院而言,其作为我国刑事......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向法院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企业当中工作,遇到企业改制的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必须去面对必须去解决的问题,那么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对于公司职工来说无......


·海外并购基金收益率是多少?
      海外并购基金收益率是多少?一、海外并购基金收益率是多少?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协警泄露个人信息违法么?
      不论是日常的交通秩序维护,还是一般的治安事件处理,协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治安人员。最近有网友咨询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的相关问题,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有几个?
      您都知道自然人的话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一点是肯定的,同样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具有这个能力的,因此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


·一、房租租赁民法典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租租赁民法典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是什么意思?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是什么意思?房产类型分别是:商品房。集体住房,经济适用房,迁折安置房,商住两用房,酒店式公寓,小产权的房子。1、商品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