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务发明的性质会决定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吗?


  一、职务发明的性质会决定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吗?
  
  
  职务发明的性质决定了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
  
  
  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条款明确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
  
  
  从《专利法》第6条可知,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指发明人和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第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另一类是指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其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也就是说,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这种情况同样属于职务发明。对于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可以不考虑。
  
  
  但是,如果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以合同形式约定其为职务发明的,则此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
  
  
  二、职务发明创造人享有哪些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社会经侦日益激烈,故此也有不少单位提升了对本单位职员的要求,很多的职务作品也就在这种情形下产生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在职员发明出职务作品时,单位可以获得该作品的归属权,并且需要支付发明创造的主体较高的薪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肯定或吊销驾驶证的,而且可能还会被按刑法处理。如果醉酒情况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将会吊销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新民法总则29条内容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29条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是我国民众从事民事活动的行为纲领,规定了自......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的,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


·网络诈骗300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300会立案吗?现实中被骗了300元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是不会立案侦查的,因为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大了,只有达到3000元以上才会立案。那如果在网上被......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合同期限、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


·微信聊天记录,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没有执行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没有执行怎么办?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是如何规定的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到多种文书的送达,比如说开庭通知书以及最后的民事判决书。这些都是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


·当事人怎么做笔迹鉴定执证?
      当事人怎么做笔迹鉴定执证?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