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辩护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交通肇事辩护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交通肇事辩护代理词有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3、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 月 日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最后我们要纠正的一个观点是辩护词和代理词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在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像辩护人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应该属于辩护词。没有法律常识恐怕也能理解了辩护词的结构和写法,主要是交通肇事罪的辩护方案是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书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在司法量刑过程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机会可以被假释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又进行了一次重生。一般情况下,符合国家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法院......


·出了车祸保险陪不陪误工费?
      出了车祸保险陪不陪误工费?出了车祸的情况下,保险是可以赔偿误工费的,但如果是驾驶人员违法驾驶造成的车祸,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纷繁负责。在经济活动中,都需要签订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规范双方的义务......


·(一)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利用银行提供的延时服务如果资金只差一两天就能还上,可以利用银行的延期还款服务,银行一般都有1—3天的延时还款服务,......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量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量刑《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无线电台都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如果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擅自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责令后仍然不改......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


·盗窃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广州于颁布了租售同权的法规,这个概念在全国得到响应。在这个概
      广州于颁布了租售同权的法规,这个概念在全国得到响应。在这个概念面向大众的时候,您却对这个概念十分陌生。租售同权,顾名思义就是租房子和卖房子的......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民警会里立即出警到现场勘查,进行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当......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一、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