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还会被释放吗?

一、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还会被释放吗?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是不会被释放的,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但不一定到37天就自动放人,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有疑问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2、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3、刑事拘留至是否决定逮捕,最长37天,如果第37天满没有释放,那就是被逮捕关押了。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时候20日就逮捕了;3、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长期限可达到7个月);4、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会立即释放。被判处刑事拘留的主体,若是在拘留的最后一天被逮捕,那么其可能会直到案件审判结束之后才有可能会再次恢复人身自由。对于此类被逮捕然后被起诉的民事主体,一般在量刑时的处罚都是比较重的。若是拘留期间并没有被逮捕,此时其刑事处罚可能会比较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


·肖像权永久使用权是否存在?
      民事主体之间,若就自己的肖像权的使用权达成协议,可以拟定协议之后,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肖像权永久使用权是否存在?民事主......


·对生产企业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侵犯商标专用......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保险对方全责如何索要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主张误工费是需要您......


·甘肃2023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府在对城市的改造进行规划的时候,从一开始就会制定出相应的征地补偿的办法,然后将征地补偿制定的相关补偿细则分配......


·买房有他项权证书的程序?
      买房有他项权证书的程序有哪些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


·二审辩护律师职责是什么
      二审辩护律师职责是什么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核......


·确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确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


·一、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


·刑事拘留时间到后会怎样?
      刑事拘留时间到后会怎样?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自当事人进拘留所的第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期限之内,公安机关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