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二)诽谤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财产损失已经精神损失是名誉权的侵权案件常见的损失,故此不管在侵权之后是否得到了道歉,都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虽然很多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是由于他人通过诽谤的行为造成的,但是并非是诽谤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


·2023年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犯罪是不一样的,其中法律要求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职务犯罪的主体则往往是国家工作人员......


·一、重婚罪债务怎么分配承担?
      一、重婚罪债务怎么分配承担?重婚罪债务一般需要由合法夫妻双方来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同......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出资方式一、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怎样打交通事故官司?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及时报案,由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我们的驾照也就是驾驶证,其实也是需要进行年审的。而要是忘了年审或者直接没有年审的话,那此时就会构成交通违章。那......


·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房屋买卖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到处理是去法院来进行起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究极者应当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究极者应当怎么判罚?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


·中国新三板公司数量突破了多少
      中国新三板公司数量突破了多少?新三板是近几年来刚开始在证劵市场活跃的,有很多颇具实力的小型企业基本都有通过新三板挂牌上市,活跃了我国股票市......


·什么是构成合同诈骗罪
      什么是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