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商业秘密权利人亦称商业秘密权主体,是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权益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中将商业秘密权利人定义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其有权主张权利,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 商业秘密的特点?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期限保护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商业秘密对公司在商业行为中的相关情况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公司的生产和运营情况中,如果出现了商业秘密泄露造成了公司的经济损失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泄密人员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法禁止抢注因业务规定有哪些?
      商标法禁止抢注因业务规定有哪些?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


·离婚后抚养费女方不付该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约定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此时不会免除女方的抚养义务,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来履行,也就是支付抚养费。但真正等到了离婚之后却......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不可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


·在职员工在外开公司如何处理
      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在外开同行公司的问题,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竞业限制业务的话,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如果不存在类似限制规......


·新三板上市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公司上市流程:1.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签订推荐上市协议。2.满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权是对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才能算真正的拥有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力,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一、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快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快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不算是快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


·增资和增加注册资本区别是什么?
      增资和增加注册资本区别是什么?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是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企业规模和实......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一、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1、在电脑浏览器上打开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一项并点击进入。2、下一步......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一种直接剥夺罪犯生命权的刑事处罚,从其严重程度就可以知道,在保留死刑的国家里面多数对死刑的判决都是采取慎重的态度。而在我国,死刑分为了......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一、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