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扒窃和偷窃偷盗的区别在于,扒窃有固定的手段,其既是偷窃也是偷盗,偷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称呼,而偷盗一般是属于一种民间说法,三者在刑法中一般都以盗窃论处。
  
  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我们俗称的偷东西的案由叫偷窃公私财物,简称偷窃,比较通俗的说法。
  
  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对于“扒窃”的定义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是认定“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故如何解释“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扒窃”行为的定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盗窃罪的犯罪情节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六款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在司法实务中,行为人实施扒窃偷窃偷盗行为的,如果盗窃的财产的数额较小,没有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一般就只属于违法行为,即公安机关只会对其处以相应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是盗窃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就会由人民法院判处其盗窃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


·专利权的转让方式具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转让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


·开车玩手机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开车玩手机保险公司会赔付吗?开车打手机并非保险公司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该在投保车辆投保的保险限额内根据责任承担赔偿义务,赔偿范围有:《最高人民......


·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交通肇事自首怎么判刑
      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自首的认定都是不太一样的。究竟交......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


·遗弃有病的婴儿构成遗弃罪吗
      孕育孩子是非常神圣的过程,但是在孩子出生之后很多人就开始担忧了,孩子有先天性的一些问题,抚养起来会很困难,这时候有部分人会选择将婴儿进行非法......


·探视权协议书是怎么样的?
      探视权协议书是怎么样的?探视权协议是一种对于婚生子女探视规范的文本,其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本文通过对探视权协议书写方式的介绍以及在书写方式的......


·财产保险金受益人算不算继承
      人身损害保险金受益人算不算继承?受益人获得的人身损害保险金不算继承,因为人身损害保险金不是遗产。人身保险在指定了受益人的情形下不算遗产,但财产......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的?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