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6、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有些时候,因为夫妻结婚时间尚短,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比较少,但是共同财产少,并不意味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需要做出分割了。一般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必须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但在诉讼离婚中,若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了一致,其实诉讼请求中也就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诉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撞伤死亡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撞伤死亡如何处理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


·有人报警诽谤我我可以起诉么
      可以。诽谤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拿好证据到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案,要求查处其违法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


·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成功意味着夫妻最终是被法官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需要实际情况符合判决离婚的情形才可以,不然也是无法离婚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我不想租店面了违约了怎么办
      我不想租店面了违约了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一般而言若是犯罪主体虽然有实施诈骗行为的预备工作,但是之后又放弃了欺诈他......


·铁路职工因醉驾开除么?
      铁路职工因醉驾开除么?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另外,如违反劳动合同的关于解约的相关约定的也可以开除。1、员工醉驾是要看在什......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财产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情况进行判决。我国《民法典》有如下......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


·餐饮有限公司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餐饮有限公司法人的规定是什么?餐饮有限公司法人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