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一)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 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企业雇佣童工的行为,不能绝对的说就一定是违法的。因为其实法律中也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雇佣符合条件的童工,只不过从大部分情况来看,企业雇佣童工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操作。根据规定,就需要对企业作出相应的处罚,而企业在雇佣童工之后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此时也算是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此时,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定什么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定什么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可以定为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的一部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完备法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证人制度。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证言证词往往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重要作用。因......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对于个人以及集体的著作权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这是有效的保护开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软件著作权......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行为犯,举动犯以及结果犯,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


·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可以说孩子是比较可怜的,尤其是尚未成年的孩子。此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因此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对于......


·土地使用权处置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处置是指什么?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所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只有使用的权利,国家有权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同时也需要给予被征......


·概念
      概念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认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保障户内成员的基本居住需求......


·一、人在世时可做公积金遗嘱吗?
      一、人在世时可做公积金遗嘱吗?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对公积金进行处分。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则按照遗嘱处分,若遗嘱无效,则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