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继承的遗产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有些人继承遗产的方法不是通过遗嘱获得的,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遗产都是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合同就不是其中一个人可以全权做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保险公司缴纳多少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劳动关系,而它在的形成进和在建立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劳动关系”具体相应......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注册资本要求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注册资本要求股权投资公司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股权投资成为更多的人的选择,但国家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对相关股权投资的要求作......


·侵犯隐私权有什么责任?
      侵犯隐私权有什么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


·一、二手房过户审核期多久才能完成?
      一、二手房过户审核期多久才能完成?1、不管购买什么类型的房子,想要拿到房产证就一定要先完成过户才可以拿到。2、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所有的登记......


·一、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的答案是:在事故认定书认定一方构成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自然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有哪些构成要件?
      如今,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能够顺畅地走下去,有的人就会迫于无奈去伪造证明,殊不知这是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如此,假发票也成为了不法分子赚......


·国企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一、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国企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保、失业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城市的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据了解......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


·离婚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离婚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单纯就支付抚养费问题,随时可以起诉。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方式有两种选择:(一)【起诉解决的情......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必须要在开标之前支付,而通常这个投标保证金最后都会退还给投标人的,不过也有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