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几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

结婚几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早已经作废了,在2011年时,婚姻法就出台了新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会再因结婚的时间而变化。因此,夫妻不管结婚多长时间,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都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在对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问题上,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对其有平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挣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无论挣多挣少,都应当尊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以前的时候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就是夫妻结婚后时间有8年之久了,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可要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贵重财产的话只需要4年就能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现在的规定已经废除了这样的规定,所以当前无论夫妻结婚的时间有多久,其实都不存在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逮捕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逮捕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内容?一、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内容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


·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的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


·一、自己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管理条例规定:1,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2,劳动者在失业后有求职要求的3,缴......


·一个人的股东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个人的股东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一个人的股东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


·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


·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


·协议能作为诉讼标的吗?
      协议能作为诉讼标的吗?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那才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换言之,要是家庭本身都没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在离婚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