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集团分公司间调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集团分公司间调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29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若需要变,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要看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若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第十九条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三) 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可以在不经过另一方允许的情况下,对合同内容进行随意的变更,否则就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


·非婚子女的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非婚子女的财产分配怎么分配?法定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


·因病被辞退员工需要给予补偿吗?
      因病被辞退员工需要给予补偿吗?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如果是医疗期过了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否有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否有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有规定的,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地板砖购销合同供方:简称(乙方)需方:简称(甲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很显然就是对劳动者工伤方面做出规定的一个规定,对于遭受了工伤的职工而言,了解清楚该条例的内容,其实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维护自身......


·买房子应当对开发商进行审查,签订购房合同应审查什么?
      买房子应当对开发商进行审查,签订购房合同应审查什么?即使您记住了买房要选五证齐全的项目,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还应当注意细节,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什么?(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


·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对当今社会的很多人而言,买房子可谓是一件大事。因此,需要十分的谨慎,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和纠纷,为此,购房者们在买房前就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买房纠纷......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


·自述案件拘留期限是多久
      自述案件拘留期限是多久一、自述案件拘留期限是多久?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