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二、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交通事故的赔偿跟伤情和个人的情况有关系,伤残比较严重的,赔偿项目比较多,赔偿金额也比较多。赔偿的金额需要有发票作为凭证,所以收据和发票大家一定要谨慎保管。如果对赔偿有争议的,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让人民法院进行断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是归个人所有与还是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是归个人所有与还是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属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是什么?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是什么?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复议?一、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复议的......


·刑法中有哪些过失犯罪的类型
      刑法中有哪些过失犯罪的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
      一、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逮捕手续主要就是逮捕证,没有逮捕证的话,公安机关是无权逮捕犯罪嫌......


·车辆司法鉴定费用怎么计算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很容易就会遇到交通事故,如果想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就需要进行车辆司法鉴定和人身伤害鉴定。人身伤害鉴定司空见惯了,那么车辆鉴定的程......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这个词想必您都听说过,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相关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采取拘传措施进行案件的审讯工作,拘传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因此......


·版权可以转让的?
      版权可以转让的有哪些2023一、版权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一、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类似商标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字形、图案、读音某方面足以引起普通消......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费用吗?
      夫妻双方闹离婚时,有时候一方并不同意离婚,这时协商离婚基本是不可能。对于想离婚的一方而言,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事......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度,您平常所看到的房地产商在某片土地上开发房地产事业,这并不是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