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在"犯罪终止"状态下,由于犯罪行为已经被犯罪人全部实施完毕,因此可能有两种结果:第一是犯罪即遂,就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第二是犯罪未遂,就是由于犯罪分子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造成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发生犯罪结果的状态。
  
  二、犯罪未遂必须具有哪些条件?
  
  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刑法分则为依据。但由于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例如,持刀杀人、当行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很难说已着手实行杀人,投毒杀人,就不需要亲眼看见被害人,只要开始将毒药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时,就是着手实行杀人。尽管如此,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还是可以概括出如下特点:1、开始侵害犯罪客体;2、行为本身能够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出现,而让它无阻碍地发展下去,该种犯罪就会完成。
  
  (二)犯罪未得逞
  
  对此,我国刑法界有不同理解:
  
  1、犯罪目的达到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没有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
  
  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
  
  笔者同意最后一种观点。因为它与犯罪既遂的概念相对应,并且能适用于结果犯、危险犯以及目的犯等各种犯罪。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所以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违背犯罪分子本意,使其客观上不能完成或主观上感到不能完成犯罪的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
  
  1、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
  
  2、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
  
  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
  
  如果认为危害结果已经发生而离开现场,实际上危害结果并未发生等。
  
  犯罪未遂是属于犯罪终止的一种,都是属于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二者在犯罪行为的完成度上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由于犯罪嫌疑人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而后者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且还产生了社会危害性,但是二者的行为实施人都应当被处罚,因为都具有犯罪主观故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对方重婚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


·关于离婚三年还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关于离婚三年还可以要回抚养权吗离婚三年是可以要回抚养权,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我国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而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对于重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在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品牌文化,注册自己的商标。但是日常里会发生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纠纷。很多人......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适用条件是什么?周所众知,在互为债务关系时,有先履行的一方和后履行的一方。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有明确证据表明另一方没有履行能......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素质及文化程度也相应的普遍提高了。当遇到事情的时候都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少网友咨询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按......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的......


·旅游险的投保方式有哪些
      旅游险可以这样投保: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二、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