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销售假药1000万判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销售假药1000万,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法条竞合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如果只从销售数额来判断,应当按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是十五年以上的量刑。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二、不知情卖假药怎么处罚?1、不知情卖假药理论上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果在司法实践案件审理过程中,无法证明行为人确实知道或应该知道销售假药,即不构成犯罪,不处刑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3、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售卖的目的是为了医治病患,若是商家故意售卖假药,并且获得的不法收入高额,此时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是商家销售假药获得的收入已经超过了1000元完,此时已经构成了销售罪,刑罚在十五年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夫妻能继承一方的婚前财产吗?
      一、夫妻能继承一方的婚前财产吗?对夫妻的婚前财产,如果一方去世且没有遗嘱,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第一遗产顺序继承人中平均分配,......


·首先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处理这种案件一般由被离婚的当事人,他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处理离婚案件。如果被离......


·一级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标准是多少?
      一级残疾赔偿金浙江省标准是多少?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0元;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0元,如果是一级伤残,城镇居民赔......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在专利转让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您不知道专利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那么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


·有空调的地方没高温费吗?
      炎热的天气会使得我们无法正常的工作,工作起来比平时更加的辛苦,相信很多人对此深有体会,因此国家也会有相关的政策来鼓励我们,高温费就是国家出台......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我们都在努力赚钱买房。房地产商也在动用各种手段促使消费者买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使用订金这种形......


·法院给取保候审开庭还会判实刑吗
      法院给取保候审开庭还会判实刑吗?取保候审和是否判实刑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开庭前办理取保候审仍然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予以判决。是否会判实刑要看......


·入室盗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怎么量刑?入室盗窃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


·结婚之前房产署名问题有哪些
      结婚之前房产署名问题有哪些?1、房产只属于署名人。如果是写男方名下,那结婚后就是共同财产。(除非做了婚前财产证明2、婚前购房合同房产证如果婚前购......


·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
      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一、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一、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