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轻微交通肇事自行车逃逸是否会被判刑

轻微交通肇事自行车逃逸是否会被判刑
  
  一、轻微交通肇事自行车逃逸是否会被判刑?
  
  轻微交通肇事自行车逃逸是不会被判刑的,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协商后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1、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5、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6、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7、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驾驶非机动车禁止什么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其实自行车逃逸之后公安机关是很难确定当事人的身份的,一来国家不要求非机动车必须要上牌照,当然现在也很少有人会自己去买自行车,毕竟城市的共享单车已经很普及了。假如经过各方调查之后,确认了逃逸者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样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无证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无证驾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无证驾驶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一般给予罚款和记分的处罚。危险驾驶罪是犯罪行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被骗3000警察会立案吗
      可以的,被骗3000元警察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诈骗罪。根据有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过的商标,在法律上面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一方依法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没有经过商标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


·婚前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


·4s店买他们的划痕险走保险需要什么
      4s店买他们的划痕险走保险需要什么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


·建造师挂靠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建造师挂靠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建造师挂靠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个人):__......


·员工被辞退后还可以回去吗?
      员工被辞退后还可以回去吗?如果被用人单位依法辞退,那劳动者就不能再回去上班了,除非单位同意,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


·机动车牌照损坏更换流程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损坏更换流程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换......


·解除收养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后有什么法律后果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


·民事答辩状范文是什么?
      民事答辩状范文是什么样的民事案件是最为常见的案件,经过诉讼程序以后,民事诉讼一方要根据要求进行民事诉讼的答辩,而民事诉讼答辩需要递交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