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条文中的涉毒是贩毒吗?

法律条文中的涉毒是贩毒吗?法律条文中的涉毒不一定是贩毒,但是涉毒构成犯罪,必须课以刑罚,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等涉毒行为并不能直接按照贩毒来论处的。。从涉毒案件的审判实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对毒品犯罪存在麻痹思想,经常发生一些人不经意间深陷毒品泥潭的情况。涉毒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一是毒品犯罪范围更广,呈多发势头。从统计数据看,毒品犯罪以前主要在青岛、烟台、东营等沿海发达地区,但现在已向全省各地蔓延,淄博、临沂等地也逐渐成为重、特大毒品犯罪的高发地区。从范围看,全省17个地市和铁路检察院都办理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毒品犯罪案,且各地的重、特大毒品案件总体上呈上升势头。二是毒品犯罪初犯居多,涉案人员逐年增加,呈现职业化、团伙化发展趋势。在已经破获的毒品犯罪中,有前科的犯罪人员约占30%,其中曾涉及毒品犯罪再犯的仅占4%,大多数贩毒人员以前没有因为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更没有因为毒品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说明新加入毒品犯罪的人员大大增加。而且,贩毒人员有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购毒、运毒、卖毒已经形成“一条龙”,链条紧密,犯罪分子分工明确,正从个人犯罪、合伙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演变。三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突出,毒品数量越来越大,纯度越来越高。调查数据显示,贩卖海洛因、鸦片的案件在毒品犯罪中所占比例不到三成,新型毒品如冰毒、麻古、K粉等成为毒品犯罪的主流,这说明新型毒品犯罪愈加泛滥,而且毒品的纯度也越来越高。四是毒品来源地和涉案罪名较为集中。大宗毒品犯罪能够查清毒品来源的,主要来自吉林、广东、四川,犯罪人员一般从上述地方购买后再运输到省内,决定了山东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是贩卖和运输毒品,重、特大毒品案件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两个罪名上。综上所述,公民与毒品产生接触后没有及时控制自己而做了违背法律的事情就是犯罪,但是涉毒的行为也不一定就会以贩卖形式做出,当今社会很多毒品交易者会通过不同的方式将毒品带到社会并以此获利,此时也应该包含在涉毒的范畴内进行严厉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
      一、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不少人认为一对热恋的男女通过一纸结婚证
      不少人认为一对热恋的男女通过一纸结婚证,双方就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恋爱过渡到婚姻,还需要考虑到双方之间确立的这一纸结婚证......


·据我国法律规定没立遗嘱遗产怎么分?
      据我国法律规定没立遗嘱遗产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法定继承所引发的问题比较多。关于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


·如果是事业单位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我们您都知道,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一般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但是事业单位判缓刑是不会开除......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


·刚来外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理
      视情况而定。一、换城市后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处理方式是:1、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依《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1、工人工资与破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


·确保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步骤?
      一个工程的完工是经过层层的严格检查和抽查检验是合达标,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工程。首先是自检,然后是国家部门抽检,业主监理的各项检验都符合的情况......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


·房屋出租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出租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