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是可以查到的。审判案件绝大多数是公开审理,但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在当地法院网站可查询,打法院立案庭的电话也可以查询,直接去法院也可。只要报案件号就能查询。
  
  二、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三、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公开宣判的这些刑事案件不仅可以上网查询判决结果,通过电视媒体、新闻报刊等大众渠道都能了解得到。公开宣判是为了震慑所有的犯罪分子,也提醒人们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想法都要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和法律,民众,国家公然作对的这种行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抵押是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


·福建高速征地补偿标准2023如何规定的?
      福建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为了我国交通更加便利更加通畅,修建高速公路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那么国家会进行土地征地。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


·侵犯通信自由罪
      一、概念与构成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其他权利
      其他权利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在每项建筑工程上,建筑工程常常会出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后就要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呢违约金是没有绝对......


·婚假还没休就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婚假还没休就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一、婚假还没休就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婚假还没休就被辞退了应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私底下进行的协商,被单位无故......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


·镇江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镇江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依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


·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很多人在入职的时候并不知道怎么去办理手续,同时有很多人都想得到更好的工作,导致现在跳槽比较频繁,跳槽就涉及到新公司入职的材料,在入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