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批捕后取保候审归谁办
批捕后取保候审归公安机关办理,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单位基本上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了,可犯罪嫌疑人还在公安机关,总不能不清不楚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但是,可能批捕以后的取保候审只是犯罪嫌疑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个人认为正常情况下辩护人都不会让取保候审延迟到批捕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总公司订立合同之后可以授权分公司履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
·湖北省宜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城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宜城市主城区,包括窑湾社区、轻工服务公司、汉江路社区、东街社区、望江路......
·拍卖侵权商标的标的物合法吗?
拍卖侵权商标的标的物合法吗?不合法的,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
·对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对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口头传唤不需要传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在生活中不难发现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不要......
·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二级怎么判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