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的话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的其他责任人员,也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与相应的刑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1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1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1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14、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假如财务人员是按照公司高层领导的要求被迫帮企业偷税漏税的话,有可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具体还是要根据财务人员对企业偷税漏税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分析的。财会人员对企业的营收、纳税问题应该是最敏感的,发现有问题绝对不能姑息纵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用人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


·房屋买卖打官司流程
      房屋买卖纠纷算是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了,发生了纠纷,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


·交通肇事逃逸未死亡最多判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未死亡最多判多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


·刑诉法发还物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检法机关人员虽然在办案的时候是享有相关的权利的,但是在办的过程当中,公检法机关的所有权力都受刑诉法的约定,而且也不能因此使公民的基本利益遭......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他们的监护权都不会被改变,但如果父母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他们是有权利将他们的孩子托管他人的,而受托管......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


·年底双薪发放条件有哪些
      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双方有约定,那么发放方式和额度遵从约定。比如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


·审批依据
      审批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2、《关于规范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经办管理工......


·交通事故赔偿按出事地的标准还是居住地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按出事地的标准还是居住地标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基本上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不存在赔偿标准的地域差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