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掩饰隐瞒非法所得二审辩护词需要注意什么

一,掩饰隐瞒非法所得二审辩护词需要注意什么1、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2、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二审新受理案件的辩护律师,如果一审辩护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向本所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是本所以外的律师,向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复印卷宗,须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向一审律师请求提供相关材料。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4、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抗诉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5、二审辩护律师的辩护主要应当针对一审判决书(裁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是否排除、从轻减轻是否认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6、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辩护律师应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可以提供新的证据。7、二审的辩护律师,如果发现有对被告人(上诉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应当进行调查或申请二审人民法院调查。8、辩护律师有新证据的,或者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要求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二审决定开庭的案件,辩护律师认为需要举行庭前会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建议举行庭前会议。10、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的案件,庭审的准备、辩护,同前述。11、对于法律规定可以和解的案件,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尽量促成和解,或者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退赃、退赔,力求获得从轻处罚。二审涉及的利益方较多,此外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对律师进行更高程度要求,因此变换律师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需要自己但是在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一定的合理分析,只要自己的权益维护是和理性的,那么有关的事情的处理就是可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汽车拥有的数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必须按照交通发的规定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交通事......


·民事诉讼举证时间的新规定
      民事诉讼举证时间的新规定民事诉讼举证时间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


·一、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可以吗?
      一、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可以吗?根据相关规定,一所房屋只能允许一户人落户,如果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走,那么新房住的户口就不能迁入,这对于房屋的购买......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一、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吗?
      一、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吗?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可以签订委托协议书对代领赔偿金的情况进行说明,交通事故委托他人处理,依据道......


·侵权人财产不足赔偿标准怎么办?
      侵权人如果被判处财产侵权的要被处以罚款处罚等其他处罚。但是会有一种情况出现就是侵权人的财产金额并不足以能够支付起法院判决的罚款金额。那么侵权......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


·未交租金写欠条还是借条?
      未交租金写欠条还是借条?写欠条,欠房租写欠条说明相关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欠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根......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我们就......


·最新的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提出财物和其他非法要求时,才真正具有“人质”的完全意义,绑架犯罪的基本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