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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要在注册之时全部缴纳吗?


  一、中小企业的注册并不资本需要在注册之时全部缴纳吗?
  
  
  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要在注册之时全部缴纳,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住宿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六)、(七)(八)3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八)(九)(十)3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一)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注:(十)(十一)2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为主体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
  
  
  虚假出资的行为主体:本行为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二)行为欺骗对象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欺骗对象:从其概念中可以知道,本行为欺诈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行为人通过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
  
  
  虚假出资行为的欺骗对象:本行为欺诈的对象是依法认足并缴足出资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发起人,还包括受到欺诈的公司的债权人及社会公众。
  
  
  (三)行为方式额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这里的证明文件,主要是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或出资认购法定股份后,由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法定验资机构依法对申请公司登记的人的出资验资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帐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
  
  
  虚假出资的行为方式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行为发生时间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一般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之中、成立之前。
  
  
  虚假出资:发生的时间一般在公司成立前。
  
  
  虽然注册资金是在公司注册之前就需要确定的,并且任何的公司都需要在申请注册之时就缴纳一部分的注册资金,但是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只要并没有危及到整个片区的安宁以及稳定,此时就可以无需支付全部的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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