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一般企业在解散之后财产分配纳税是不需要缴纳的,但是需要在分配财产之前把公司欠下的外债进行偿还,然后还需要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清楚,在最后剩下的相关的资产股东才能进行分配,不够的需要责任人进行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一旦被发现了吸毒,相关部门就会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也是会被判刑的,那么容留他人吸......


·第一年车险需要购买哪几种?
      第一年车险需要购买哪几种?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商业保险是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分为基本......


·周末可以领发票吗
      周末单位可以开销项增值税发票,但是税务局不能开销项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能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离婚是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双方都拥有的权利
      离婚是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双方都拥有的权利,当婚姻关系破裂时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关注的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以及......


·一、集资房是什么?
      一、集资房是什么意思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1、出口货物报关单......


·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什么?
      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什么?一、诉讼能够保全标的限制是什么?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不能够超过本身的诉讼标的的一个额度的,财产保全金额不......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


·资产拍卖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资产拍卖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人民法院一般会启动拍卖程序,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拍卖的过程中,债权......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拆迁范围很广,所以政府要尽可能多的建造安置房。安置房在交易的时候和普通的房屋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