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适用刑事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有: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三、哪些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很多刑事案件在审理的时候发现被告的犯罪是有特殊情形而不能将其视为正常沟通的普通人的,此时法官为了保障这些人的诉讼权利就会为其指定某些特定的律师为其辩解犯罪,或者就是经济上不能支付其律师费而使得法官不得已为其找辩护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算人身威胁
      对方的某个行为有可能给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是夫妻双方或者准夫妻双方,为了对婚前婚后生活进行规范的一个协议,对于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在结婚前签订这样的一份婚前协......


·员工签订工作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员工签订工作合同签了能毁约吗?是可以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道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要如何当好安全监护人?
      要如何当好安全监护人?作业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是: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最新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最新是如何规定的?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


·警察如何处理遗弃小孩?
      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婴儿被遗弃,这是令人痛心的,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按照规定,人们发现被遗弃的小孩后,应当报告居委会,并向派出所报警,不可擅......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


·监护人有什么法定义务
      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的。那到底作为监护人有什么法定义务呢?而子女的监护人是否能进......


·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
      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一、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讨债技巧—兵马慎动,策略先行
      决胜千里之外,先须周密运筹帷幄之中。在请教专家、顾问,并请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讨债途径、方法、策略。<BR>  讨债也要研究计......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发明专利侵权的判定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则。1、折衷原则: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如果要进行大范围的公开,必须要遵守公开权利要求书,因为在公开权利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