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三、行政不作为的义务来源第一,法律直接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这种法律正面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只能来自狭义的义务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或授权性法律规范都不能正面体现行政作为义务。第二,法律间接体现的行政作为义务。所有授权性法律规范均隐含相应的行政职责,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行政作为义务。另外,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规范也隐含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从而包容着行政作为义务。第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第四,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作为义务。它指由于行政主体先前实施的行为,使相对人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行政主体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作为义务。第五,合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行政主体因订立行政合同所产生的作为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有人发现他人行政不作为那么是可以进行举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他人是有犯罪的事实这样相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所以,行政不作为是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千万不要做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一、什么叫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


·盗伐木罪已批捕会怎么处理?
      一、盗伐木罪已批捕会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而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讯问。《中华人民......


·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去诉讼?
      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去诉讼?一、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去诉讼?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去诉讼,因为我们国家的劳动仲裁和劳动方面的诉讼活动,它并不是一个......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但是这也导致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多种疑惑,例如公司和员工之间是何关系?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由谁负责,人身损害赔......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一、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


·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实此时可以申请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不过这个交通事......


·完整酒店装修居间合同范本
      完整酒店装修居间合同范本酒店装修居间合同甲方:(酒店)——乙方:(施工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酒店......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


·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性骚扰(英语:sexual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一、《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