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铺不动产证能担保贷款吗?

商铺不动产证能担保贷款吗?可以,贷款人先到银行咨询抵押贷款事宜,再按照银行指定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取得评估报告,之后贷款人夫妻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二、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某些担保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利用不动产证进行担保来获得贷款是目前比较常见的获得现金流的方式和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铺不动产的的担保应当由当事人到提供机构办理,还需要提交相关个人文件材料,并在担保公司的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合法的办理,避免出现程序错误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入职4个月被辞退赔偿如何计算?
      我们在进行入职的时候,一般是现有一定的实习期的,然后再成为正式的员工,而且,是需要与员工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也有的时候,有些员工入职四个......


·内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内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报告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必须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鉴别方法工伤是相对于......


·拾得遗失物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捨得他人的遗失物,一般人会想尽办法交还给失主,但想将其据为己有的也大有人在。无因......


·非故意伤人罪怎么进行判决
      非故意伤人罪怎么进行判决非故意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


·离职与续签有什么流程?放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如果合同到期或许会有人选择离职或许有人选择续签、离职,也可能直接退休。那我们有离职什么流程呢?不选择离职的话应该怎样?放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法的处罚是什么?
      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法的处罚是什么?一、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法的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况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它主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所......


·企业注册信息造假的处罚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信息造假的处罚是怎样的?一、企业注册信息造假的处罚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一、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


·劳务派遣异地工伤认定在哪里赔偿《关于农民工参加工
      劳务派遣异地工伤认定在哪里赔偿《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